自然资源部:深入推进城乡规划体例单元资质认定“放管服”革新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体例单元资质认定“放管服”革新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2〕4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疏散”革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生长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生长活力,现就深入推进城乡规划体例单元资质认定“放管服”革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鼎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一)直接取消“城乡规划体例单元丙级资质认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2021年7月1日前已审批或批准延续的丙级城乡规划体例资质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丙级城乡规划体例资质不再进行延续、变换和重新核定等。
(二)对“城乡规划体例单元乙级资质认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见告允许。
1. 乙级资质认定统一使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通过http://zwfw.mnr.gov.cn登录,以下简称行业管理系统),按现行资质尺度提交资质申请。各地确需使用自建信息系统管理的,应与行业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做到审批内容、审批结果实时传送。
2.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当地域乙级资质认定启动时间和具体要求。凭据各地职称、社保等相关信息电子化核验水平和监督管理需要,依法依规确定申报乙级资质单元允许事项清单、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允许后果。对于申报单元按要求提交资质申请资料并自愿作出允许的,应在一个事情日内,对质料是否切合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
3. 申报单元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允许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见告允许制,需按规定提交所有证明质料。
(三)优化“城乡规划体例单元甲级资质认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服务。
1. 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精简申请质料,实行一网通办,全流程网上管理。
2. 通过自然资源部通告取得资质证书的规划体例单元,
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管理资质延续手续,申报单元法定代表人通过行业管理系统提交允许书,允许单元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并提交,经核定合格的单元,可换发新的资质证书。
二、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明确各方责任。自然资源部卖力全国城乡规划体例单元的资质管理事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卖力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体例单元的资质管理事情。规划体例单元及法定代表人对法定的国土空间规划体例结果是否切合执法规则、尺度规范、相关政策以及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内容要求负终身责任。两个及以上规划体例单元合作体例国土空间规划的,牵头单元对体例结果质量负总责,其他单元凭据合同约定对项目负担相应责任。
(二)健全监管规则。对资质申报中接纳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的规划体例单元,由资质许可机关依法处置,有关情况列入企业信用记录。对于取得资质的规划体例单元,批后半年内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完玉成笼罩实地核查。发现违反允许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允许的,依法取消许可。
(三)完善监管要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果然”监管。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置。建立规划体例单元信用档案,并凭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事情要求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证照疏散”革新事情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21〕7号文件有关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抓好事情落实。要做好革新政策事情培训和宣传解读,及时调整优化相关业务流程,修订完善相关事情规则和服务指南,确保革新措施全面落地。
事情推进中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部陈诉。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2年3月16日